本报北京7月28日电为了做好今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确保扩大招生规模工作正常进行,教育部今天发出通知,重申招生纪律,要求各地坚决贯彻执行国家招生政策规定,坚持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基本原则,公开招生信息和招生政策,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的程序、手续办事,把今年的招生录取工作做好,让政府满意、社会满意、考生及其家长满意。
《通知》要求各地招生部门和高等学校都要认真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任何地方和高校的任何一级负责人都无权特批未达到录取标准的考生进入高等学校;具有招生计划调节权的高等学校,其计划调节数应限用于本校在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按生源计划数百分之一百二十调档内的考生;高等学校不得拒绝录取符合条件且服从调剂的非第一志愿高分考生。
《通知》特别强调各地招生部门和高等学校都要增加招生录取工作的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录取期间,应允许考生通过正常途径了解录取进展情况;录取结束后,应公布在当地招生的各高校录取考生的总人数及平均分等。
《通知》还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委、教育(高教)厅和高等学校纪检监察机关都要积极开展招生执法监察工作,主动接受群众投诉并公布举报电话,对违反招生政策、纪律或规定的违纪问题,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决不姑息迁就,不仅要取消不符合录取条件学生的入学资格或学籍,还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